更新日期:2022-01-18 13:39:24
河南榮冕公路工程有限公司(原河南祥泰路橋有限公司):
經調查核實,你單位于2017年12月20日申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的22項業(yè)績中,“滑縣創(chuàng)業(yè)路新建工程”、“滑縣星林路運河橋工程”、“滑縣南安路市政道路工程”、“滑縣通達路市政道路工程”、“滑縣東興路市政道路新建工程”、“林州市開元大道新建工程”、“林州市昌平大道市政道路工程”、“林州市匯通路(迎賓大道-中州大道)道路工程”、“林州市北海大道(建安路-新河路)道路工程”、“林州市竹樓橋橋梁工程”、“林州市長山路(團結路-新中大道)供水管網工程”、“林州市開發(fā)區(qū)寶南大道供水官網工程”等12項業(yè)績不存在。你單位存在利用虛假材料、以欺騙手段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行為。
我部依法向你單位發(fā)出撤銷行政許可意見告知書后,你單位提出書面申辯。經研究,決定不予采納該申辯意見。
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第六十九條、第七十九條和《建筑企業(yè)資質管理規(guī)定》第二十九條、第三十六條之規(guī)定,我部決定撤銷你單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行政許可,且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。
如對本決定不服,你單位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
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
2022年1月11日